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我公司底薪1100元,为了逼工人辞职,每天上八小时,...

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我公司底薪1100元,为了逼工人辞职,每天上八小时,每月除200元生活费,15元治安费,140元社保费,工人拿到手工资745元,已经低于了最低工资公司这样做违法吗?我们应该怎样保护我们的权利?

1、月 底薪应发数1100元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合法的。
2、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均包括在1100元内,但加班费是加计的。
3、200元生活费,15元治安费个人同意在工资中扣除也是可以扣的。
4、以最低工资确定工资标准的企业一般在市场上没有竞争力,导致员工流动大,实际上企业招聘及培训成本也不低。技术含量高的工种,企业一般不这样做,作为劳动者来说要尽可能提高自己的技能,增强竞争力,以适应社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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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3
1、单位严重违法
2、你应当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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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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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6-23
最低工资指的是不包括社保、治安费等其他费用的钱,不能随便扣。
第3个回答  2012-06-2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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