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资低于劳动法的最低工资标准?

我能去劳动局告公司吗?
我是康师傅的劳务工,劳务公司跟我签合同的加班工资只有1.5倍,没有2倍的.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你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请求劳动局维护你权益。

参考资料: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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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2-20
楼上的说法不正确,劳动法根本就没有什么修正案。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你的劳动合同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你与康师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可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务公司来更正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07-03-03
你们楼上的分析问题真是很片面。你们都没有了解清楚他的公司是用什么工时计算工资的, 若是标准工时计算则是违反劳动法,若是按照综合工时计算则就只有1.5倍,只是在法定节假日有3倍的工资,你应该先去了解公司给你的工资计算方法,还有企业申请“综合工时”必须要员工同意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2-19
直接到当地劳动监查部门举报,劳动监查部门一般可上门处理此事。
第4个回答  2007-02-19
最近出台的劳动法修正案:
节日加工为2倍,双体日为1.5倍。
没记错,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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