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定是无固定工作时间,但公司却规定员工一定要早上八点准时上班,而下班时间却一拖再拖,每天工

劳动合同签定是无固定工作时间,但公司却规定员工一定要早上八点准时上班,而下班时间却一拖再拖,每天工作十小时以上,却没有加班费,请问公司是否违反了合同?我们能否向公司索要加班费?

如有证据证明公司强行要求员工进行早晚定点打卡等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这属于利用无固定工作时间躲避支付加班工资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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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2-20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第2个回答  2016-02-20
可以索要加班费追答

不给找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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