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第五个月了,老板不签合同,不缴纳社保,没有银行流水,然后公司老是拖欠工资,为了保护自己权利,怕老板跑路不发工资,第五个月要求与老板签订合同,果真离职了一个多月的工资没有发放,劳动仲裁的时候可以要求索赔没签劳动合同期间赔偿双倍工资吗
可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低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人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据此,公司若每月有发放工资,那就只用再补一倍的工资给你,时间从你入职到签订劳动合同前一天。
如果公司没有发工资,那就两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