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方案不合理,可否拒签!我该怎么办!

2011年已经续签劳动合同,现在部门让我们签一个绩效考核协议,其中我觉得含糊不清,并且有很多的不合理,公司只有一份,交公司,比如其中一条“考勤情况”占了10分,没说具体的考勤是怎么考勤的,我的理解是“1请假一天,不仅仅公司考勤部门要扣一次钱,而且部门月绩效考核还要扣掉你总绩效的十分之一,请一次假,要扣2次钱。2我们老员工休带薪年假,本身是不用扣任何钱的,现在也要再部门月绩效考核还要扣掉你总绩效的十分之一”我把我的意思问了我们经理,得到的回答也是含糊不清,没的一个肯定的回答,就是说“:你们签咯,签了这个没关系的,不会扣你们钱的。不晓得你们怎么这么纠结”再就是说“我自己都签了,你们怕什么?”挺不耐烦的态度。我也就没多问的,因前一天我请假去医院做产前检查的,只有的我一个人的没交,其他的人敢怒不敢言都签了,我该怎么办,签还是不签?请大家帮忙。谢谢

首先,告诉你,你们这项协议在法律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你们自己公司制定的,正规来说这应该属于人力工资核算的实施细则。不属于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每年度签署一次,而且考勤一项不属于绩效,绩效是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而且绩效考核不直接与工资挂钩,绩效考核是作为核算工资和奖金的补充。正式的绩效考核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既然你们老板都发话了,你应该没有选择的余地,这就是 变着法的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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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7
你说的含糊不清,绩效考核你的理解首先是错误的,如果说你们请假这些纳入你们绩效考核,如果你请教扣的应该是你们的当月绩效考核得分,然后根据您的得分会给你一个绩效等级,绩效等级对应绩效工资系数,并不是扣两次钱的意思。具体我需要看到你们的绩效管理制度才可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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