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离职后可以不给发工资吗?

如题所述

1、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离职后,用人单位也是要支付工资的,但是如果职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职工承担赔偿的。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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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4
法律问题:一新员工在公司干了没多久就要离职,公司可以以违反公司的相关规定为由不给这名员工发工资吗? 亓律师:要看员工违反的是什么规定。 赵律师:不可以。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进入首页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进行在线律师免费咨询。 相关知识——职工擅自离职、停薪留职期满不归如何处理 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第2条“……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第3条“……停薪留职期满后的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等规定与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合理流动暂行规定》(劳人劳[1987]14号)第11条: “……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因为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原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力字[1992]45号《复函》重申了以上意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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