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售楼人员就叫我们写协议要在一个星期内交首付,合法吗?

8月25号买了房子与房产公司签了预约申请书,交了1万的定金,后面又要我们写了一份申请书,说是在8月31号前付完首付。我们第一次买房不知道这些流程,就按照房产公司说的写了并按手印。但是后面在网上看,首付是要在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才付的。如果现在就要付首付,有没有什么问题啊?着急担心中,各位帮帮忙,谢谢!(房产公司说:正式合同要到9月底这样才可以签)

首先,你要他出示五证,特别是商品房预售证。如果没有的话呢,他收你钱是违规操作的!(如果有都可以和你签合同啦!你想告他可以打电话去房管局告的,呵呵)不过房子如果好卖,或者你们那的房管局监管不严的话,开发商这样的举措也很平常。如果没有五证你就要求先看看四证,这是房管局要求公示的,他们没理由拒绝的,如果连四证都没有,那就还是先别交了吧(其实你拖,他也不会拿你怎么样,呵呵)。如果四证齐全的话,你就看看工地。看他盖到几层,问他们你们几层可以拿预售证。一般像你说的表述的这么不规范的地方,多层估计出地面或地面2层就能拿到,高层估计不到5层就可以拿到。一层楼一个星期就能盖出来,就此推算时间,你就知道他们有没有忽悠你了。呵呵。PS:第一个证是土地证,没有绝对免谈!第二个是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三个是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个是施工许可证。有第四个证才能施工的,没有的话就不给动工,动工了就是违规,办这些证都是需要到一定的阶段政府才批复的。所以有施工证了,给他交首付款也没什么,不就一个月时间嘛,谁叫他们那么霸道呢,不过你交过定金,拖着,我估计他们也没办法。哈!你按我前面给你说去看工地就知道了,到达可以申请证的层数的,办证时间你给他预备2个星期,你就知道他们有没骗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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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8
不能付。
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必须在签订购房合同后才付首付款,而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否则就是违规,你可以告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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