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不马上续签,而是停三个月后才签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拿赔偿金吗

今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就到期了,根据去年同样的同事合同到期看,我们这次也是,单位为了不让我们成为长期合同工,在合同到期后,不会马上跟我们续签合同,也就是说不在2011年1月1日续签,而是在4月1日才跟我们签合同,这之前的三个月,有可能会让我们回去上班,但是现在我们有人不想做了,那合同到期的赔偿金能拿到吗?因为我们问了人事部,说除非是单位不要我们了,我们才能拿到赔偿金 ,但是这有三个月没有连续签本来就是没有续签,为什么我们不能要求单位赔偿

如果合同到期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可以要求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扩展资料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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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30
一般人事部都是向着企业的,所以才会那样说。其实他们是错的

1.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2.可以拿到多少补偿金。
(1)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单位不愿意续签合同的,需要就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部分支付半个月,超过半年不满一年部分支付一个月。就是说除了企业维持或提高工资而你仍然不愿意签合同的情形之外,单位都是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
(2)合同到期之后企业不及时续签的,合同到期之后一个月内企业没有及时续签并用工的,需要就超过一个月部分支付双倍工资。

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22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后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三个月后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2个月的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20-05-23
你可以书面要求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如果到期限公司还没跟你签合同,你可以要求不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当然了你巴不得公司不跟你签合同,没签合同月份越多,补偿越多!
第4个回答  2011-01-01
你和人力资源公司签合同的话,人力资源公司就是用人单位,而你实际工作的单位是用工单位。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愿意留你继续工作的话,可以把你退回到人力资源公司,人力资源公司如果不把你派到其他的单位工作的话就要和你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终止劳动合同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你要找人力资源公司要经济补偿金,当然钱最终还是要由你实际工作的单位出,毕竟你是在为你实际工作的单位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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