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试用期不帮我买社保,叫我签了一份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在试用期不帮员工买社保,本来说要在用员工的工资里面扣除,员工表达不满以后就叫员工签订一份协议书,内容大概是员工申请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不购买社保,请问这份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无效。申请交纳社保费是法律强制性的限定,员工签的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无效。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工人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解决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分析
交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应该因双方任何私下约定而改变。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员工与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其实是一个前期考察,适应工作环境的一个缓冲,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期限之类的,因此不能因为员工还是试用期,就不给员工购买社保。试用期内公司也要为员工要买社保,员工遇上不买社保情况可以去当地人社局举报。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应在劳动合同条款之内约定试用期,口头约定的试用期不予认可,属于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公司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非法,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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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16
  没有效力,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即只有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后才能约定试用期。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2-15
无效,只要缔结了劳动关系,不管是正式工还是试用工都要买社保。这是法律规定的,任何与法律抵触的协议都属于无效协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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