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政府部门合同工,养老保险怎么办?

本人是1987年到2005年在政府部门合同工,养老保险单位一直到2002年才开始交社保,也就是说之间15年时间一直没有交社保,2005年被辞退,这种情况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具体哪条法律?现在该怎么办?本人一直想追回这么多年的社保 请大家多多指教

事业单位合同工如果不在单位干了社会保险可以转移。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追问

我问的是社保追回 不是转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