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上班了还有停工留薪期吗

如题所述

工伤上班了停工留薪期结束。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康复,能胜任原工作或调整后胜任新工作,应返回岗位,单位继续支付工资。职工因工伤伤残等级达标,无法从事原工作,单位应依法妥善安排工作或给予经济补偿。工伤职工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的待遇项目:
1、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停工留薪期工资:在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内,工伤员工按照原工资收入全额发放;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工伤导致的伤残,根据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对于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对于达到医疗终结状态的工伤员工,可以一次性获得医疗补助金;
6、康复费用: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工伤员工,支付康复治疗费用;
7、辅助器具费用:对需要使用辅助器具的工伤员工,提供辅助器具费用;
8、护理费:对于需要护理的重度伤残员工,按规定标准支付护理费;
9、丧葬补助金及遗属抚恤金:工伤员工因工死亡的,给予丧葬补助金及遗属抚恤金;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对于工伤员工在医疗终结后,根据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综上所述,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若康复可胜任原或新工作则应复岗,单位需支付工资;若因伤残无法从事原工作,单位应合法安排工作或提供经济补偿,并享有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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