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我签劳动合同,去劳动监察大队告,他们管吗

如题所述

管,但是需要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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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27
当然要管的,不给你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违法,再说你们已经是事实劳务关系,所以你只要去投诉,他们就会受理,顺便给你个电话问问吧~12333.追问

我在这家公司干了九年,他们前六年没给我交保险,后三年我强烈要求才给我交,他们犯了劳动法,我己经离职自动给他解除劳动关系,是不是还得给我经济补偿,我每星期还加班,也没给加班费,没休过带薪年假,我证据啥都有,去劳动监察大队能告赢吗?谢谢!!!

追答

应该能吧,你去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问问或者打电话咨询一下!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2-27
第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第二,本律师执业至今,办过该类案件数百起,非常熟悉这类案件的关键问题以及办理流程,帮助当事人挽回大量的经济损失。如有需要,可致电本律师,届时本律师将详细为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第3个回答  2014-12-27
当然管啦,它们就是管这个的
第4个回答  2021-04-28
签了八年这该该怎么办?就是说这后边的,矿上不让上,又叫叫签劳务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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