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还让我去劳动局告他

我在私家微型企业工作,现在要离开这个城市便辞职了,本来老板就喜欢拖欠工资,我辞职了他还不准时发工资,说这个月十五号结工资,十五号我不在这个城市,我们也没签合同,他说让我们去劳动局告他,还告诉我地址在哪里。明明是他的错却挑衅我,我该怎么?

第1个回答  2020-02-10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
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17
你应该满足老板的请求。而且这个请求实际上操作起来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实在因为证据或者其他问题走不通,起码说明你不是一个可以随便让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人。这和企业的规模无关,只和你是否掌握有效的证据,以及你是否有坚定的维权意志有关。
第3个回答  2019-12-18
即便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只要拿出相关证明就是能够证明你们存在事实雇佣关系的都行,比如考勤记录,工资表之类的,就去劳动局反映情况,人家专门处理劳资纠纷的,只要劳动局人来,保证他立马老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12-14
首先我觉得你没有签合同是非常不正义的,你一般7个地方上班没签合同的话,这样子你去劳动局告他也没有很好的证据,他本身就是一个不合法的,我觉得你可以打110报警或者说打当地的人事局反映一下情况。
第5个回答  2019-12-07
老板拖欠工资,但有劳动合同情况下,是可以反映到就业局解决,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赔偿的。
但没有劳动合同,那么建议提请仲裁委员会裁决,或者上诉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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