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五级停工留薪期过后合同也过期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如题所述

  劳动关系由法律规定保留,只有工伤职工本人可以提出解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7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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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2
依然有效。除非工伤者本人提出基解除劳动关系才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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