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3年没买社保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公司未给员工购买社保的,员工可以向社保机构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不能单独以没有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为由请求赔偿,同时可以公司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依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付,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公司未依法购买社保导致员工损失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相关损失:1.在医疗保险中,赔偿员工患病时应由医疗保险承担的部分;2.在失业保险中,赔偿员工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3.在工伤保险中,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4.在养老保险中,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5.在生育保险中,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员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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