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怎么算?

2020年5月份以前我通过晋升劳务派遣公司在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梧桐庄矿上班,2020年6月份通过冉鑫劳务派遣公司到冀中能源峰峰集团九龙矿上班,2020年9月份在矿井下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我的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怎么结算?

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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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02
在工伤期间,有工伤保险承担你的每月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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