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在试用期内被炒鱿鱼可以要求赔偿吗?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个月,显然不合法。
用人单位只有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后,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随时单方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

但是用人单位要证明您不符合录用条件,首先在招聘时或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他们的录用条件;其次,在试用期间,要有严格持续的考核,证明您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因此,您完全可以对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您的行为说不,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

但是,如果是员工违法公司规定,没有达到试用期要求,公司开除是合法的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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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16
签订劳动合同一年的试用期三个月,当然是不合法的。只有一年的。和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试用期被炒鱿鱼时不能要求赔偿,没有赔偿。
第2个回答  2021-04-15
不合法,劳动合同期限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看解除事由,如果违法解除应当赔偿。
第3个回答  2021-04-16
一、劳动合同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二、如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反之,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赔偿金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对于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应是劳动合同中载明或另行制度或合同中规范,否则,用人单位单方设定条件有失公允,不会得到法律支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4-16
是不合法的,合同一年,试用期最多两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若可以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时候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则可以辞退劳动者,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若劳动者并无过错,而且用人单位并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主动辞退劳动者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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