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社保。08年至今公司没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现在能要求补交吗?

我08年2月开始现在的公司上班,至今公司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和没买购买社保,现在公司突然决定跟我签劳动合同讲给我们买社保,但是上面的“入职时间”规定只能填“2009.11.1”,合同终止时间“2010.10.31”而且合同签订日期只能填“09.11.1”,且基本工资一栏空出不填(我基本工资1500).签订这样的合同后,我能否要求公司补交我在职期间未办理的社保?

你可以要求给你补缴。合同基本工资一栏不填是不对的。但是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公司按你基本工资1500上社保。公司要为你交300元/月,你个人交120。二就是,工资单要上交社保。当工资公司不让你填写到时他填写可能不按1500给你上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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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05
劳动法规定,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备案劳动合同的,自2008年起需支付双倍劳动报酬,补缴社保金。 至于合同薪酬空缺,是企业在做辞退员工时少付经济补偿金的提前准备。
第2个回答  2009-11-07
这样的合同可以拒签,举证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公司补偿,如果愿意的话可以要求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社保可以要求补缴。
第3个回答  2009-11-05
因为各地情况不同 所以劳动局所设的最低工资也不同 那个 社保 养老 工伤的是根据工资定的 你可以咨询所属地的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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