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2月开始现在的公司上班,至今公司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和没买购买社保,现在公司突然决定跟我签劳动合同讲给我们买社保,但是上面的“入职时间”规定只能填“2009.11.1”,合同终止时间“2010.10.31”而且合同签订日期只能填“09.11.1”,且基本工资一栏空出不填(我基本工资1500).签订这样的合同后,我能否要求公司补交我在职期间未办理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