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后,到劳动仲裁,相关证据材料证件都齐全,填了表格后仲裁说等电话通知,可是过了一个星期,劳动仲裁打电话给我,说不好受理。理由是,我寄过去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老板不签收,可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寄出去,老板不签收是他的事啊!仲裁应该可以受理的。我就想不通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应该去哪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