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老板拖欠工资,劳动监察大队调解后还是拖欠工资不给,应该怎么办?

劳动监察大队的人说他们只能做调解 老板要是不配合他们也没好办法,让我自己去起诉!可是我实在不想起诉 太麻烦了而且也没多少钱~ 我应该找哪个部门啊?

如果经过劳动监察大队调解,单位还不支付相应的费用,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仍然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关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索要工资和赔偿金,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分析
找劳动监察部门帮忙催讨工资,成本低、时间短、手续简便,是催讨被拖欠工资的首先选择。应该有过硬的证据,劳动监察部门才好受理,这个最重要。可以先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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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16
首先,用人单位(包括个体经济组织)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此,劳动监察大队说他们“只能做调解”是不对的,你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其次,除了上述途径外,你也可以向法院依法申请支付令,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问

现在劳动监察大队不做为的话,我是不是要先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找他们仲裁会很麻烦吗?是不是走流程下来又要几个月了

追答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追问

拖欠我的工资很清楚的 离职的时候给我打的欠条~ 可现在就是不给。

追答

你想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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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3-16
三条路好走: 劳动仲裁;法院起诉;黑社会。前两条好像你已经走了,走不通。怎么办?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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