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家公司工作三个月了,现在想辞职,公司确只给我交了一个月社保,现在公司说要我自己承担社保的钱合理吗

本人三月份到一家公司工作的,试用期一个月不交金,现在已经过了试用期两个月了,公司确只给我交了一个月的金,由于工资原因本人想辞职了,可公司却要求我自己全部承担已经交过的一个月的金,这合理吗,有什么依据吗。

第1个回答  2012-06-15
肯定不合理,社会保险法已明确规定保险是个人与企业共同承担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你公司
第2个回答  2012-06-16
除了第一个月单位可以不给你交保险以外,后两个月必须承担,如果没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承担,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投诉和仲裁都是免费的,不用付钱)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6-16
要求个人退社保肯定不合理;
不过,公司给你交了社保证明已定级了,为什么还要辞职呢?
工资是干出来的,一开始工资低不表示一直低啊,再说一定级就辞的经历多了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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