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第20天把,给我电话,警告我不可以去对手公司和这个公司涉及电信,公安我朋友那,不然我就起诉我,我不知道哪条法律规定的,还不允许我自己创业,不然就要对我怎么样怎么样,我无语了
三个月中,全部拿的试用期工资,三个月的加班合计应该超过40天,最晚到2点正常到9点,均以试用期无加班工资为由拒付,后来我没办法辞职的,我想问下,我可以去别的同行业公司工作吗,我可以去,我以前的朋友那玩吗,我08年就认识电信这些人了,这个公司是去年才和电信有业务关系的,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了,还威胁我,说知道我家里的情况,,我i在这个公司三个月,投过一次标,价格老总定的我就是送去,然后为一个项目做过一些相关资料准备,然后做了20天不到的项目经理,我们公司的最终报价由老总定,技术有技术总监管,我就打打字画画图,参与过谈判,不过经手的项目都签好合同了,其实,也就 是项目稳定了,老板不要那么多人了,然后把我挂在一边,逼我辞职的,其实,他挖了好多对手公司的人,怕我辞职后被对手公司挖去。
做过几天项目经理算这三类吗,每天就是去开开会,汇报工作进展
追答理论上是算的,不过实践中没什么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