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个月起初是说好一个月试用的然后三个月了不和我签合同交社保,我辞职了,

辞职后,第20天把,给我电话,警告我不可以去对手公司和这个公司涉及电信,公安我朋友那,不然我就起诉我,我不知道哪条法律规定的,还不允许我自己创业,不然就要对我怎么样怎么样,我无语了
三个月中,全部拿的试用期工资,三个月的加班合计应该超过40天,最晚到2点正常到9点,均以试用期无加班工资为由拒付,后来我没办法辞职的,我想问下,我可以去别的同行业公司工作吗,我可以去,我以前的朋友那玩吗,我08年就认识电信这些人了,这个公司是去年才和电信有业务关系的,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了,还威胁我,说知道我家里的情况,,我i在这个公司三个月,投过一次标,价格老总定的我就是送去,然后为一个项目做过一些相关资料准备,然后做了20天不到的项目经理,我们公司的最终报价由老总定,技术有技术总监管,我就打打字画画图,参与过谈判,不过经手的项目都签好合同了,其实,也就 是项目稳定了,老板不要那么多人了,然后把我挂在一边,逼我辞职的,其实,他挖了好多对手公司的人,怕我辞职后被对手公司挖去。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基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可以让他支付你两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只有公司高管、高级技术人员还有一些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才需要保密,如果你属于这三类之一,那你确实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时间以两年为限,但如果你不是这三类人,你完全没有限制,可以随便去找工作。该要钱就去要,不用怕,他们不占理。追问

做过几天项目经理算这三类吗,每天就是去开开会,汇报工作进展

追答

理论上是算的,不过实践中没什么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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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30
可以找劳动仲裁,只要你能证明这三个月都在这里上班的话,是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还有社保什么的。
第2个回答  2012-08-31
试用期间没有规定加班费可以拒付,员工在试用期间付出加班,单位就应该支付加班费。
单位无权干涉你去同行业公司,也无权干涉你认识哪些人。
应该去劳动仲裁,只要证明这3个月你们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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