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劳动仲裁了,老板要和我私了,然后和我一起去申请撤诉,办事员以“自愿撤诉”做出裁决书,结果第二

结果第二天老板没给我一分钱,我被骗了,请问我还能以同样的请求申请劳动仲裁吗?还会不会受理我的申请?(我请求的是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1、可以和解。但保险起见,建议把双方的和解协议交给仲裁庭制作调解书。因为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可直接申请执行。

2、劳动仲裁是用来解决纠纷的,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如果双方自愿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不愿通过仲裁程序,自然允许撤诉的。

3、撤回仲裁申请须采取书面形式。虽然仲裁法对撤回仲裁申请的形式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但从仲裁实践的情况看,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4、劳动仲裁是开庭公开审理的,会对公司名誉造成不好的影响。

扩展资料:

一、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二、当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还是两种方式并用效果较好,要看争议的具体内容。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在劳动监察过程中,劳动监督机关一经作出处理决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

三、有关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决定的执行。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四、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只有法定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才发生效力,有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也不是以仲裁机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而是以劳动争议的另一方为被告提起普通的民事诉讼。

五、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确保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两者不仅不排斥,而且可以通过相互配合起互相补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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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23
公司给你买了社保没,如果公司没给你买社保,你再去劳动局不要告加班费的事了,直接告老板没给员工买社保这事,准赢
第2个回答  2018-11-23
你可以继续申请劳动仲裁因为这是你的权力
第3个回答  2018-11-23
首先,因为才一天。所以建议你再去和你的老板协商。协商的过程可以录音。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以被欺诈为由,申请再次仲裁。
第4个回答  2018-11-23
可以再次申请,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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