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任单位,工作一年后才去保险局查保险才发现保险一直没交,跟领导私下协商无果,提出辞职,等新人到了以后做好交接再走的,结果当天晚上就跟我说第二天不用来了,请问这算是他辞我还是我辞他。一年的保险到底能不能通过仲裁要回来?我该怎么举报他?
那需要什么证据吗?
跟你申请有关的,只要你有都可以。比如:工资发放表(或者银行打卡记录)、上班签到表啊,安排工作给你的文件啊等等能证明你劳动关系存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