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多没签合同,没保险,我要怎么办?

工作一年多了, 单位没签合同, 也没有给交保险,之前也没跟老板提过, 目前我 应该怎么做, 会给我自己争取到更多的权益? 请高人指点一下。
如果仲裁, 我现在需要搜集什么证据? 希望明白的人,给详细说一下, 谢谢

1、劳动合同法
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上述规定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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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31
1、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

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

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第2个回答  2019-01-31
现在很多小公司都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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