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了,没有签合同,不给入保险,拖欠工资怎么办?

掌握在公司上班的证据?人证行么?客户、同事等等,物证那些工作记录等等算么?
我们的老板很赖,找各种理由不给钱。
现在的政府部门没关系人家不给处理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十一个月二倍工资等。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贵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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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4
如果单位没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又没买保险,属于违法用工。你搜集并保留你在单位工作的证据,然后大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双倍工资赔偿,补足所欠保险费用和其他费用。只要有证据这样的拖欠工资行为很容易就解决了。
第2个回答  2012-03-24
您可以向您当地的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当然,您要掌握您再现在的公司工作的证据

可以的,最好是物证,比如共组记录,打卡或者考勤记录,这些就可以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24
工作记录表,打卡记录,工作证什么的都可以算的。你这个情况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的。一般会进行调解,如果你不满意可以再进行起诉。
第4个回答  2012-03-24
1、行的;
2、你占有绝对的有利形势;
3、去找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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