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法加班十六小时算违法吗?

我们要转夜班,但主管要求上连班,也就是我们上午八点去接夜班的班,下午四点,之前上夜班的在去接班,在上到晚上十二点,我们在去接班,然后我们在上到八点下班,班就这样转过来了.请问这样合法吗?请给个详细的说法好吗?

不违法,因为不同日期了,你想想你们早上八点去接班,上到下午4点,这个时间是8个小时,假设这一天是5月18号,那么5月19号零时让你们去接班,上到8点,也是8个小时,然后当天就没有让你们上班了,所以不存在加班16个小时的问题!应该说这是公司正常的合理的上班时间调整,而且这个零时到第二天早上8点这个时间段的工作是有夜班补贴的。
但是如果你们19号零时上班到8点,然后在下午4点又让你们去接班上到12点,那么这就存在违法行为了!因为同是19号,24小时内却上班16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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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0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加班十六小时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第2个回答  2013-05-20
加班并不当然违法,如果单位要求加班后,能够及时的补休和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费,而且加班者同意,这样的加班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第3个回答  2013-05-20
您要求支付加班费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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