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环境有害,劳动法怎么规定

我在广告公司上班,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日上午8点半上班到晚上八点半下班,因印刷油墨存在有害气味,请问能否通过法律维权

工作环境有害,劳动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4、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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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1、如果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有害,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批评,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检举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控告;
2、劳动监察大队收到劳动者的投诉后,应当立案调查,经查情况属实的,责令用人单位整改;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第2个回答  2013-08-31
可以通过法律维权,你与广告公司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们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本人建议你尽快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签,自用工之日起应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且支付你的经济赔偿金。 如果不能够解决问题,建议你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仲裁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4、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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