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1-27
这完全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啊,你可以搜集证据,辞职或者被辞工资都是一样支付的,搜集考勤,拿好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
第2个回答 2019-11-27
1先不提离职的事儿,把证据收集齐全,尤其是打卡记录、劳动合同。
2证据收集齐全之后,直接用EMS给用人单位发离职通知书,本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 正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其他的废话,不要说。虽然发快递要花¥12但这是你有书面通知的证据,你是合法的。不要口头通知,单位可以死不认账。
3看你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工。试用期只用等三天,正式工需要等30日才能离开。
4到了时间该干嘛干嘛,如果用人单位敢拖欠工资,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1-27
你可以在医院里开出证明是身体原因提出辞职是没问题的,而店长因顾欺负你,你可以去劳动中裁的,之前,你可以再去辞职时,想好怎么说,偷偷录个音什么的,肯定可以加快解决的。
只是劳动局可能很忙的,许要不少时间的,你能等吗?
第4个回答 2019-11-27
这不合规矩啊,直接找老板,老板也这态度。那就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