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法中有涉及到关于销售提成的劳资纠纷问题吗? 销售提成也同基本工资一样是受法律保护的吗?多谢了

员工A在职期间通过种种努力完成一笔订单, 客户签订合同,但未付款。员工A将经手人署名其他员工B,因为A即将离职。
A将签订的合同上交并离职, 但公司负责人将合同后续委派给另一名员工C(非给A授权的B同事,且未经A同意)
离职一周左右之后, 公司收到付款, A是否有权依照公司的提成机制合法追讨佣金或部分?

有,劳资纠纷主要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会因为各种利益冲突而产生的纠纷,关于销售提成的纠纷也属于这个范围,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皆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另外销售提成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受到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而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所以销售提成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提成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最低工资制度的强制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提成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当事人双方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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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1、劳动法中有关于销售提成的规定,销售提成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受法律保护。
2、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二)计件工资...”第6条规定:“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显然,销售提成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受法律保护。
第2个回答  2011-12-11
不一定。要看劳动合同的签订。佣金这个词语本不属于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内。但合同如果有约定你所为佣金的提成,或者举例你所谓的佣金是工资或者说是劳动报酬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你才有追讨佣金的资格。。然后就需要举证销售合同的经手人。。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员工A将经手人署名其他员工B,能拿公司提成的时职工b,与职工A已经没有关系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2-11
看你劳动合同有无提成这一规定,有的话你可以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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