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未到期公司要求辞退,合法吗

我是2012年2月14日写的辞职书,到2012年3月13日到期,在公司工作了9个月。现公司想让我在2月29日离职,而且不支付我3月份的工资,我不同意,但公司强行辞退,请问这样合法吗,有补助金吗??

  辞职未到期公司要求辞退,是合法的,法律规定,员工辞职必须提早一个月提出通知,在这个月内,单位是有权随时同意员工的申请,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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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15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0-01-11
公司可以提前同意你的辞职要求;不一定要等够30天,30天的要求只不过是如果公司30天还没有答复,劳动者可以自行合法合理离开。工资方面,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现在没到3月那公司自然不需要支付工资。
达成一致解除合同的,正常支付经济补偿金。追问

现在的问题是没有达成一致,我的意愿是按照辞职书上的时间来走。而且最高管理者已经签字确认了,他们有还权力更改吗?

追答

如果之前已经达成一致(你约定好时间,而用人单位也同意)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在没有到底约定时间之前解除合同的话,需要提前30天告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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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2-27
合法。

法律规定,员工辞职必须提早一个月提出申请。在这个月内,单位有权随时同意员工的申请。所以是合法的,没有补助金。追问

现在的问题是没有达成一致,我的意愿是按照辞职书上的时间来走。而且最高管理者已经签字确认了,他们有还权力更改吗?

追答

你的辞职生效日期以公司领导签署同意之日起,即可生效。

所以你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追问

公司领导(老板)已经签字了,就是同意让我在3月13日离职(日期没有更改),但我的上司(科长)他个人的主意想让我在2月29日走人。这样也是可以的吗?如果这样也可以,那我就没办法了。

追答

不行。老板说了算。

第4个回答  2019-03-14
自己要求辞职,当然可以,自己辞职是没有补偿金的。如果公司要辞退的话,公司就要按照劳动法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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