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若法自性无,他性亦无,自他亦无。何以故?因他性故无自性。。。

若法自性无,他性亦无,自他亦无。何以故?因他性故无自性。若谓以他性故有者,则牛以马性有,马以牛性有,梨以柰性有,柰以梨性有,余皆应尔,而实不然。若谓不以他性故有,但因他故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以蒲故有席者,则蒲、席一体,不名为他;若谓蒲于席为他者,不得言以蒲故有席。又蒲亦无自性。何以故?蒲亦从众缘出,故无自性。(P015)无自性故,不得言以蒲性故有席。是故席不应以蒲为体。余瓶、酥等,外因缘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

万物本是性体合一,两者不可分割来看。
若以体为性,则体之各异,性便有自、他。而实际上,性体不离。
心经上说“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性、体本是万物法相,本来无相,何来法相,是名为法相,故谓之法相。
金刚经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既然所有一切都是虚妄,又何来性,何来自性与他性?
因此,上述内容只是立足于“相”这一概念,当然包涵了性,其实,都是法的示现,都是“虚妄”而不存在的。
不知明白否?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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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2
这个很拗口啊。
你首先得知道怎么定义自性。才能明白以上的辩论。
自性是不能变的,是常,是恒。不可改变。是唯一,没有二,没有对待,没有对立面。没有开始,没有结束。这个叫自体性,叫自性。
然后你再明白什么是法。这里说的法,是事物的意思,是一个存在,一种区别其他事物的个别事物,在一定条件下有自己的属性,以区别于其他事物。
那么所有的事物你如果要找出它不依赖另外的事物而存在,就不可能了。这个就是有二,有对待,有对立面。不能孤立存在。
试想想,什么事物能孤立存在呢?
大意是这样。
若要逐句翻译,请看法师的著作。
第2个回答  2011-11-12
呵呵!终于看明白了。你说了这些多,其实它还是在相上做的解释,执着相而已。而不是在“本性”上的。
第3个回答  2011-11-16
有来有照,无来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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