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试用期的工资要写吗?不写可以吗?

我是第一次弄劳动合同,不知道到底该怎么签,老板也没有说。
我翻看了以前的合同,上面都没有写试用期的月工资,只是写了试用期届满后的月工资(月工资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外在双方约定的事项中写了加班费是多少,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上试用期的工资要写的,工资不可以不写。劳动合同里,可以同时约定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的工资,其中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双方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关于试用期的期限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但前提是不得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并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之内的,其前提是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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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1
大部分公司的试用期工资都不会写入合同的,一般试用期的工资老板会和你讲个数,合同中有转正后工资、工作年限、加班工资计算方式等,只要盖有公司签章及你的签名就有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07
合同是有效的,关于转正后的部分基本规范

但是不写试用期工资是不规范的,建议补上去
第3个回答  2011-03-07
试用期的工资一般不低于同类工种的月工资的80%。把试用期的工资写明了,对你也是好的。
第4个回答  2011-03-07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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