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六个月后公司才给予交纳社会保险,请问可以向公司要求索赔吗?

如题所述

可以的,按照劳动局的规定,试用期公司也要为员工缴纳社保,现在你的情况是试用期六个月,公司才帮你购买社保,你是有权利向公司提申请帮你补缴之前六个月的社保。

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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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14
试用期六个月后公司才给予缴纳社会保险,这种情况是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的。如果你继续在公司工作,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缴前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公司本应该从第一个月都给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如果你不想在这公司工作了,可以以公司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会保险,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21-09-15
这个问题不是所有公司都能要求索赔的,因为试用期也是你自已和公司入职时就签定了试用合同的,试用期很多单位都不会交纳社保,都是在试用期过后正式入职了才会交社保,免得试用不起了社保问题不好转出,所以一般都是不会要求索赔的,你都没有正式入职就不会有索赔一说。如果想在试用期就想买社保,入职时就要谈清楚。
第3个回答  2021-09-14
可以。
劳动法规定当你签订合同成为公司的一员的时候,你就是受劳动法保护的。
劳动法规定不管试用期还是正式员工,公司都应该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你的公司因为你是试用期,不给你上社保,这就是不合法的。所以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告他们,要求补缴之前的社保。
第4个回答  2021-09-15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从你描述试用期间没 有购买社保属于违返劳动法规定,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应在劳动合同条款之内约定试用期,口头约定的试用期不予认可,属于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

    现在有很多单位之所以口头约定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确是有一小部分公司是妄图逃避法定义务,你可以先协调,如协商不成,可以到直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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