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陈述能不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如题所述

从证据意义上讲,当事人陈述是指诉讼当事人就他们所悉知、理解和记忆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基于诉讼利益而参加诉讼,向人民法院作出有关案件情况的陈述,属于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已明确规定。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并不是当事人的任何陈述都是证据,都能起证据作用。换句话说,只有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才属民事诉讼中的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有关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说明和案件处理方式的意见,对证据的质辩意见以及对事实的法律评断和法律适用的意见,不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规定的“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范畴。
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种类之一,从应然的意义上讲,比任何其他证据形式都更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具有更大的证明价值;但是从实然的意义上讲,我们又不能忽视当事人陈述的虚假的一面,不可轻信以免被其误导,造成错判。因此,法律又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是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陈述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是仅凭当事人陈述式无法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这样势必影响公正的处理案件,必须有其他证据一起形成证据链条,才能认定案件事实。望您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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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29
您好,当事人的陈述是不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做辅助证明才可以的!
第2个回答  2015-01-29
当事人陈述不是证据范围,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第3个回答  2015-01-29
你好,当事人陈述是认定事实的证据一部分。不是全部。
第4个回答  2018-07-26
  为了防止刑讯逼供,法律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至于其他情形,要根据证明标准来判断。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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