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我调离了原岗位怎么办?

公司刚被收购,我与原公司签订的是5年的工作合同,2014年期满.原公司被收购后,我被安排到别的工作岗位,显然这是不好的情况,新岗位是一个新成立的部门,而我去了根本就是没事可做的样子.这件事情的过程中,我感觉我被忽视了,我有一种很强烈的愤怒,一是公司事先并未通知我,由于我在年终休假,事先甚至都未通知就正式公布了新的组织架构,似乎完全不需要和我商量,这起码缺少了基本的尊重.二是公司里的员工基本都未调动,新公司并未正式裁员,看上去只有我变化最大,而且我原部门的还需要招人,这完全就是在逼我走.所以,我准备拒绝公司的安排,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谢谢,但是我希望从法律方面得到更好的答案.公司被兼并了,也改名字了,我先前的公司合同在法律上面有没有延续性?如果我拒绝公司,我的做法合不合法?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我拒绝了,公司最坏的可能就是裁了我,我应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

1.首先你的公司被收购,名字变了,但这不影响你以前合同的合法性,要么新公司重新和你签新的合同且合同期不能少于你原先合同剩余时间,要么不签新合同,以前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合同期结束或其他法律规定的可解除合同的条件达成.

2.你新公司给你安排新的工作岗位,这是公司的权利,完全合法,你无权拒绝,这是劳动法里赋予公司的权利.你要拒绝,公司有权解除你的合同或给予其他处罚.

3.这样的情况,你应该尽快和新公司负责人或者你部门的负责人好好谈一下,让他知道你不喜欢新的工作岗位的原因,并以你自己的能力证明你适合原有岗位或其他岗位,一般情况下,除非新负责人对你有成见,只要你确实有能力,能说服对方,事情很好解决.

4.如果协商结果不理想,那么你只能面临去新岗位以及自动辞职这两个选择了.

所以说,你应该主动出击,好好和负责人协商,以免耽误了时机,就再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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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21
公司的做法是很过分,但是造成这个结果的人是你,公司谋划好的。还有你的正当权益建立在公司需要你的前提上。这也是一个不错的机遇,新成立的部门是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拒绝公司的安排不明智,想象以后怎么办?
你要让公司觉得你不可或缺。
维持你与公司之间关系的只有合同了,公司不一下解雇你的原因也是因为合同,你可以试探性的威胁一下,但不要露骨。
除非合同规定你只能依据公司的意志办事,那么你的做法永远合法。从公司没有吧你一下解雇来看,明显有法律依据。收购一家公司,在法律上也承担了前公司的债务,和有效的人事关系。
第2个回答  2010-02-21
我觉得楼上的说得对,让你自己到一个新成立的部门就是要给你空间,让你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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