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说法上不变的。
改革的大方向如楼上所说,有执法权的转参公,其他的就要签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以前是鉄编制,铁饭碗,但这几年新进的事业人员都是签合同的,这事改革的方向。
我是台州的,我们镇政府的事业编马上就要改革了,乡镇一级基本上都是转成合同。你所说的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是个服务(办事)性质的事业单位,不可能参公的,改制后对你其实也没多大影响,你本来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我想,你应该是近几年才考进事业编制的吧?
其实该了之后,还是事业编制,只是要签合同,换句话说就是换了个形式,事业编制还是事业编制的,而不是楼上说的合同制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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