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规定生了大病不能继续上班吗?

如题所述

有规定。劳动者生病可以请病假。劳动者享受健康权,这是基本的人权,劳动者生病请病假,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但是,如果劳动者确实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无权拒绝。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不能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医疗期结束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即可。
法律分析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劳动者可依法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当由就诊医院出具正式的诊断证明书或病假证明书,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依据劳动者病情酌情确定病假期间。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假证明中应当包括就诊患者姓名、就诊科室、病情诊断和病假天数,且应当由出具病假证明的医师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医院公章。在劳动者提交病假证明后用人单位应当充分保障劳动者休病假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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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4
当然有了,也就是说,你不能胜任工作了,还上什么班呢。也就是说,职工在有病期间。也是根据你工龄长短。有一定假期的。当超过假期。只能解除合同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0-14
劳动法没有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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