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京市江宁区人 汉族 我妻子是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 土家族 我们97年结婚 2000年12月25日生育一女 当时报户口的时候报的是汉族 现在我想把她的民族改成土家族 想问问要找哪些部门?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政府或民政局。
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第八条: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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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各市民委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对符合变更条件的,转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必须逐级呈报地级市公安户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有条件的公安机关可实行网上审批,审批材料由派出所纳入户籍档案管理。未经市民委审核同意和市公安户政部门审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不得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族更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