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承诺书这样写符合劳动法吗

新员工入职承诺书本人是XXX有限公司的新员工,在上岗之前,本人自愿遵守以下规定:1、 认真阅读公司《员工手册》,接受公司制度、技能、安全等培训。2、 遵守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服从公司任何工作调遣与指令。3、 愿按公司规定,自录用日起接受前___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必经考核合格,始得正式任用。5、 试用期不符合公司要求,接到公司停止试用通知后愿意立即离职,决不提任何离职条件和要求任何经济补偿。6、 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经培训的新员工为公司服务    月/年,如在服务期内,新员工提出离职,则应赔偿公司对其的相关技能培训费。承诺人:身份证编号承诺时间:

这份所谓的承诺书大多数条款都是有问题的,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

1,没有问题。
2,有问题。“服从公司任何工作调遣与指令”的约定不合法,工作岗位的调遣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单位必须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单位就不得单方面调遣。单位所下指令也必须是合法合理的。
3,有问题。试用期的上限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来确定的,不能孤立地直接约定试用期,仅约定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即为正式期。
5,有问题。“接到公司停止试用通知后愿意立即离职”,这个前提是单位有明确的合法的录用条件,而单位也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光凭单位“不合格”一句话就把劳动者否决的。如果单位没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也没有充分的证据,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维持劳动关系。
6,有问题。这一条应当另行签订培训协议,由单位出一笔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这个培训是指专业技术培训,而不是一般的入职培训。单位必须出示单位向第三方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的发票。如果单位没有出钱,或者没有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或者没有培训协议,或者没有培训费发票,那么劳动者提前离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即使培训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违约金的上限也不能超过单位实际培训费用,而且不应超过剩余的未服务期限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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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7
1、合法。2、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工作地址的确定。5、不合法。6、需要另外签订培训协议,培训费应该有个计算公式。不应该全部支付。
第2个回答  2012-08-07
当然不符合啊,正规单位必须要帮职工上"五险一金",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劳动局肯定不允许这样做,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但
第3个回答  2012-08-07
1--4点没有问题;当中第五点看似霸道,但是是符合劳动法的,在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员工想要补偿的话,劳动仲裁或法院也是不予支持的;第六点,原则上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这一条主要是限制员工在学习到相关技能后立刻辞职的情况,只是较为笼统,未来就算提前辞职赔偿时也无法计算出赔偿金额,只能单位说多少是多少,有点不合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有如下意见
第二条2、 遵守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服从公司任何工作调遣与指令。这一条太绝对了,违反法律法规的指令肯定有权拒绝的。
员工入职承诺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还是比较有法律水平。
员工入职承诺书最好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写写入劳动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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