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本职之外工作问题

本人在工地工作,未与公司签订合同,但是在工作期间,不是我的工作也要做,超出委托书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也是本人做,此种情况是否可以得到相应报酬?有没有法律的相关条文规定?谢谢。追加100分。
我想和大家再说明一下,因为我在这是总头儿的代表,有些事不应该是我做的,比如一些签字,不应该是我签的,也就是说这签字不属于我的工作范围的,但是他们也要我做,而且每天应该是下午4:30下班因为我在工地上住好多施工单位都要下班之后找我,我又不得不工作,而且没有加班费。这种超出我的工作范围的事情是不是应该给我报酬,有没有法律依据,劳动法有没有相关规定,我是否可以起诉他。。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你好:

  根据你的描述,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提出个人的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 你和单位 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虽然你们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单位支付了工资,已经形成了 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
  因此,你们之间应当由 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进行调整。你享有劳动者的权利。

  第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相应的双倍工资以及其他赔偿。

  劳动合同法 规定: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根据你的描述,单位一直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 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的工作内容是不明确的。无法区分本职工作和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 但是,如果延长工作时间,你可以要求加班费的。

  劳动合同 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如果你们签订的有合同,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 工作内容 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

  超出自己职责和合同约定的工作,你可以拒绝。

  但是你们之间没有签订合同,那么,首先,你可以参照相同工作岗位的人员的劳动合同执行,如果超出自己的职责,那么可以予以拒绝的。

  如果没有同种类的岗位,你的描述中,就无法区分

  是本职工作,还是非本职工作。

  但是,如果超出工作时间工作,你可以主张加班费。

  第四: 对于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内容不明,工作量大,没有加班费,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相关的赔偿。

  以上意见,供参考。

  河南郑州 曹静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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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26
1、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员工无法证明哪些是自己的本职工作,通常这是用岗位责任书来解决,你应该没有这个东西,所以你说你不该做,但没证据。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定岗定则,取得证据。
2、尤其是助理类的职务,可以说什么事都该他做,老板能做的他都该去助理,这是符合实践经验的,不算冤枉。如果你担任的是这种职务,那还是算了吧,公司没委屈你。
3、但是,你有权要求加班费,毕竟是公司给你安排了工作,造成你必须加班,这加班费是你应得的。你最好能留下工时记录,比如打卡之类。实践中法院会要求企业证明员工是否有加班,如企业不能证明就推定有合理加班,但这毕竟不如你有直接证据更有利。
第2个回答  2008-07-26
你可以不做啊,做了对方应当给予报酬。

但你没有合同,这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了

所以还是私下里协商或是灵活地处理吧,比如直说那不是我的范围、我不做;或者直说那个不在约定的范围,如果要我做得另外付酬什么的;或者说既然要做这么多,那薪酬必须提高啊什么的。

但这样又容易影响关系,特别是你们没有合国,所以要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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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签字之类的,建议你小心一点

这不是单纯要加班费、起诉什么事
你要知道,尽管你们没有合同,但上面签了你的字,你得负责任。换句话说,你跟单位没有合同,有了问题你没法追究单位;而你签的字,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要防止老板另有想法,借你签字干别的坏事,出了问题找你顶(电视里不常见么,要帐啊什么的要过去,一问当时的经手人竟然是个临时工什么的)
第3个回答  2019-12-01
应该这样回答
领导把任务交给我,既是多我的信任,也是我能力锻炼的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尽全力圆满完成任务

首先,我会努力完成我的本职工作

然后,工作之余,我会加班加点尽力完成领导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

如果我实在完不成领导交给的本职之外的工作,我会跟领导及时联系,说明情况,让其他人员帮忙完成,毕竟人无完人,也许同时在那些工作上比我的能力更强,相信,领导能理解的
第4个回答  2008-07-25
你没有签订合同,但根据<<劳动保护法>>你是可以不做的
因为<<劳动保护法>>明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你又在那工作了领了薪水
即形成劳动关系 是受法律保护的

反过来老兄
我和你说
我在工地上也干过,这类事很平常
你要是像我这样想就好了
上班下班干完时辰,上班能保证安全的事那是可以做的
要是像带有危险性的事你可以不去做
那样的话你就可以与它官司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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