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劳动法规定下班后多久就可以算是加班了?

这些需要出示什么证明吗?我刚刚辞职,是因为公司给我调动岗位,现在公司拖欠加班费不给,其中包含2007年的加班费,08年的节假日加班费,年假没休,这些我有权要回吗?我现在有每月的工资条,大病统筹的本,还有后三月的考情表,这些都有用吗?我还需要准备什么?是直接去劳动仲裁吗?到劳动仲裁怎么个流程啊?有效时间是多少啊?我的单位是北京东城的~~回答的好可以再加分哦~或是给我留言也可以~~!!!

1劳动法规定正常工作日之外的所有的加班都要支付加班工资。
2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离职办理交接手续结束后立即支付相应的报酬:工资、加班费等等。你已经离职,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
3建议向东城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目前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5仲裁期限是1年..你去劳动裁委员会填写一张劳动仲裁申请表即可,他们会在5日内通知你是否受理,并告知你何时开庭审理。
6你搜集的考勤卡、工资条等等证据已经很充分,此外你应该有合同在?其他证据要单位出具的,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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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24
只要超出工作时间就是加班,你的证据完全可以证明.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直接到北京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即可.建议尽快申请.
第2个回答  2008-07-24
要肯定公司是否具有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时的资,在这个基础上才能算何时为加班,而且算加班费要有证据,仲裁的时候会要求公司提供考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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