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超过8小时工资怎么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首先,我国实行的是八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职工在法定假日加班超过八小时,加班工资要分开计算。其次,对于八小时的部分,要按照日工资的三倍计算。超过八小时的部分,要折算成小时工资,然后用小时工资乘以超出部分时长乘以三即可计算加班费。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加班工资,否则会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企业单位应当遵守这一宪法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强制性制度的标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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