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劳动法规定一天超过8小时算不算违法

我们杭州一公司1天上班超过8小时~公司规定有1个员工没完成目标 全部员工上12小时 休息天也要我们来上班 不来上班就给处分~处分是按别的原因给的 我们是杭州的 我有加班考勤 有3个月的 本人业绩1年20万 排公司前10 这样给我们劳动压力 实在受不了 问下有没赔赏
昨天公司经理找我谈话,让我自动滚蛋,因为我不来加班。
我说按什么原因给我开除。他说没原因,说我影响别人上班。
公司这样对我,我很难过。我现在是2星业务员。在公司上班快1年了。

劳动法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是八小时工作制,但一天中超过八小时不能都认定违法,只要符合以下规定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扩展资料:

工作时间的界定

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

(1)准备结束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日(班),为完成生产任务或作业的准备和结束所消耗的时间;

(2)作业时间系指劳动者直接用于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或作业所消耗的时间;

(3)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须中断正常工作的时间;

(4)工艺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中,因工艺技术特点的需要使工作必须中断的时间。——《劳动部关于国家铁路劳动者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劳部发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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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违法,连带规定没有法律依据
  可以参见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的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劳动法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是八小时工作制,但一天中超过八小时不能都认定违法,只要符合以下规定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3个回答  2008-08-24
理解你的心情,我在单位也是非常不愿意加班,我给你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1、你们公司这样做是违背劳动合同法。
2、你在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即使没有签订合同已视为签订劳动合同。
3、你工作快满一年,建议你坚持到一年,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他们开除你要补偿6个月工资。
4、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新的劳动合同法,内容不多,学习一下,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提醒你一下,你如果严重违背公司规章制度的话,公司可以在不对你进行补偿的条件下辞退你,所以公司的违章通知你千万不要随便乱签,要以理具争。
第4个回答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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