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咨询法律问题:因为本人想在南京再买套房,现在名下已有一套婚前购买的房产,产证是本人一人持有,现在想通过离婚判决的方式,将房产转移至老婆名下,想请专业人士指导建议,如何操作才能最少的税费完成过户?
是否是1、先将老婆名字纳入共有人,约定我99%,老婆1%,这样只需要按照房屋总价的1%再乘以契税3%;2、协议离婚,将房产判决给女方一人持有,无需缴费,只需工本费?
如有专业人士,麻烦指导下。
直接过户的话,会涉及到全额缴纳契税吧,如何合理避税
追答姐啊!咱房子都得了。就交点税吧!万一对方反悔,在把你偷税的事爆出来,那就得不偿失了。。你觉得呢
如何能够尽可能的少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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