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谁买房,婚后房子就规谁所有,我和老公2010年结的婚,房子是他2007年买的,就写他自己的名字,如果我们离婚了,房子就规他一人吗?还是我也有一部分,具体是多少呢?(婚后我也帮他还过一部分贷款)
另外,想咨询如果房产证上在结婚后添上我的名字,离婚后财产分割是不是就不一样了?这个具体又应该怎么操作呢?
请问共有权证应该怎么办理的?需要什么条件吗?它和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半的名字有什么不一样呢?是不是也需要全部还完代款才能办理呢?
追答我们这共有权证去房产局办就可以了
不用什么条件
房子的共用权 可以是任何人
这个据我所知 不用还完贷款
共有的话 可以写清楚每个人所站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