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里签了六年劳动合同,同年签劳动合同的同事都续签了,就没找我续签,社保是有在帮我交

如题所述

可以要求补偿。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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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0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情况下,建议劳动者主动联系公司人事部,要求按时签订劳动合同,不然,反映到就业局解决。
第2个回答  2019-03-09
前面签了六年的劳动合同,后面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又干了两年。可以认定你又续签了六年的劳动合同。要是后面的两年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你可以要求其依法缴纳。要是不缴,你可以自己缴纳,要求单位赔偿损失~拿你的缴费单做依据。你也可以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八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追问

社保有在帮我交,同年签劳动合同的同事都续签了,就没找我签,我要不要主动找厂放续签

第3个回答  2019-03-10
如果用人方未提前告知或者合同到期之后未续签,超过一月之后默认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第4个回答  2019-03-10
只要用人方未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默认同意续签劳动合同。而且这种情况你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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