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我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但是试用期满后并没有转正

我与公司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三个月,但是工作满三个月后公司并没有给我转正,过了四个月半的时候,公司才给我转正,现在工作五个多月了,公司要求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延迟一个半月转正的事情并没有任何答复。而且当初签订合同时公司答应给缴纳五险一金的,现在也没有缴纳保险。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只给我赔偿一个半月的工资这样合法吗?

第1个回答  2011-09-25
试用期即将满时,如果经过用人单位考核,还达不到要求的,可以延长试用期,但是延长试用期的这个 决定应该告诉你本人!现在单位如果想给员工缴纳保险的话,每个地方的社保局都有相应的最低人数限制。如果达不到人家社保局的最低社保办理人数限制的话,社保局就不给你办理!单位有时候也没办法!只给你赔偿一个半月的工资,这个做法的话,作为一个单位来讲,在这个社会整体环境来看,够可以的了!
第2个回答  2011-09-25
根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三条、八十七条规定,
1、试用期不得随意延长。按延长的时间公司应付你一个半月的赔偿金(按正式工的发)。
2、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要付你双倍赔偿金。因你工作不满6个月,应付你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若公司立即与你解除合同,还要加付你30天工资。
3、因你没有过错,公司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合同应付你双倍赔偿金。即公司应付你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另外还有30天的工资。
综上所述,单位总共应付你三个半月的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11-09-25
如延长试用期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加上之后实际转正的事实,你可以要求一个半月试用期与转正之后工资待遇的差额。
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有三个选择:一是不同意,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法律上如你没有让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你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但在实际上,就看你是否有心和有毅力坚持下去了。二是一定条件下地同意,这种同意不是直接同意,而是在你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公司如强行解除,你有权不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而是要求公司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金额的两倍,即是你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同意,你将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另外给你的一个月工资是提前一个月通知而未提前的代通知金(法律上不适用你目前的情形,但公司愿意给,你当然可以拿)。
无论如何选择,你都有权利要求公司为你补缴社会保险。
第4个回答  2011-09-25
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还应给你补缴保险。
纵横法律网 周春律师追问

我是否可以与公司签完解除劳动合同拿完赔偿后,在要求公司给我补偿一个半月试用期与转正之后工资待遇的差额及保险?

第5个回答  2011-09-25
计算方法不对,但赔偿数额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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