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但是有为我缴纳医保社保,这样竞业限制有效么?

而且竞业限制里竟然要求我离职后10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而且补偿金问题则宣称是附加在平时的工资中,所以没有补偿金,即保密费用,这样合理么?

不合理。这些劳动合同法里都有规定的。
第一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能超过2年,超过无效;
第二竞业限制补偿金只能在劳动关系解除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支付。

另外若单位没有给你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数额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还可以自用工之日起第二月开始每月要求支付两倍工资。追问

这么说,现在如果我离职,甚至还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获得自工作日起第二个月至今每个月的2倍工资赔偿是么?那我现在工作以接近2年,是不是可以白拿2年的2倍工资补偿? 还有,如果我现在已经签署了这份协议,那么也不用怕对不对?

追答

你的理解正确。

追问

可是既然没有劳动合同,我该怎么证明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那么久呢? 而且我刚进入这个单位的时候,帮这个单位做了半年多的其他工作(与本公司经营项目无关),而后才转入现在的工作,那这样,我该怎么证明呢?通过同事证明么? 麻烦你再给我解释一下,谢谢了!

追答

证明有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公司已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你的工资入卡明细、你的工作牌证(如有)等,这些都可以证明。当然同事的证人证言也很有效。实践中一般前两项就足以证明有劳动关系了,无需提供个人在公司的具体工作内容。
另外你签订的那个竞业限制协议也可从侧面证明双方有劳动关系。

追问

也就是说,保密协议里只要有一项不符合法律规定,那这份协议就是无效协议是么? 可是我查了劳动法第一章第13条最后“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按这样说,虽然到现在公司还没有和我定合同,但法律上是默认已经和我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了? 那就是有劳动合同了? 那保密协议还有效了?

追答

你说的什么意思我不大明白。
我再说一下:
1.超过1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与用人单位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仍然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
2.保密协议的有效与否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其效力如果不是与法律根本性规定相违背也不是全部无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9-30
竞业限制最长不得超过2年,要求你离职后10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该条款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无效的。补偿金附加在工资中是可以的,但是必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是多少,补偿金是多少,比如规定工资是2000元每个月,补偿金为2000元每个月(工支付24个月),这样的规定法院是支持的,离职后也不用另行支付补偿金。如果仅仅只是一句话“补偿金附加在工资中,离职后不用支付补偿金”,这样的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另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总数为11个月而不是你工作的时间,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11个月的双倍赔偿金,超过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则应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你现在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金(11个月)、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当然,如果还想继续在单位工作,则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不管单位是否签合同,上述的竞业限制也也可签署,等到辞职时再去告状。追问

“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这个的意思是即使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拿到离职后的补偿金是么?还有一个我很担心的问题,就是担保人问题,公司现在在保密协议后面附属了一份担保人协议,就是我若违反保密协议,责任将由担保人负责。我在想,公司领导应该不会那么笨拟了一份完全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是不是保密协议之后的这份担保人协议是会生效呢?还有,劳动仲裁是强制执行的么?谢谢!

追答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得到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的;担保协议是保密协议的附属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保密协议都无效了,自然附属合同担保协议也就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了。不会对你的担保人有任何效力的。劳动仲裁裁决后,在有效期内没有起诉的法院(非终局裁决的)或者是终局裁决书,如果单位不履行裁决,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追问

也就是说,保密协议里只要有一项不符合法律规定,那这份协议就是无效协议是么? 还有如果是我自己辞职的(没有劳动合同),依旧可以向法院要求为期11个月的双倍补偿金么?

追答

不是有一项保密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协议就是无效协议的,而是根据你的描述,该保密条款根本上背离了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本身无效的后果。如果自己辞职,仍然可以要求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金(最多11个月工资),但是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就没有了。

第2个回答  2011-09-30
无效,不合理,竞业限制最多只能两年,且补偿金应在离职后给予。
第3个回答  2011-09-30
不合理的,择业限制没有这么长的限制。。择业限制必须有相应的补偿。。。是在离职后发的
第4个回答  2011-09-30
当然不合理
劳动合同法规定 保密协议最多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 而不是十年
补偿金是从你离职后开始计算的 不能计入平时的工资中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