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9-21
解答如下:
1.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据此,你单位要求跟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并无不妥。
2.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可以,但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一般是辞职书)提出,这样你才可以在30日后离职。当然,你也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离职,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则不必提前30日通知。但在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劳动者只能如上所说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否则用人单位可以据此对你进行相应的处罚,如从你离职日起到满30日止,这段时间按旷工处理,作为你突然离职对公司工作损失的赔偿等等。
3.关于离职赔偿的问题。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单位对员工进行补偿的七种情形,但太过复杂,在此只针对你的情况给出说明。你属于单方提出辞职,单位肯定不会给出所谓的补发一个月工资的情形。单位补发员工一个月工资出现在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员工立即离职的情况下,而且还分很多种情况。《劳动合同法》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也很复杂,但基本是单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这样劳动者一个月后离职,公司不会给补偿;单位支付一个月劳动者工资做补偿的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立即离职。
4.关于你的安家费的问题。这个属于劳动合同的附件。只要附件内容不违反法律,并且用人单位跟劳动者达成一致,所签附件会跟劳动合同一并生效,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而安家费属于公司福利范畴,个人感觉应该随着员工服务年限的增加而递减。就是说你如果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肯定要补齐安家费,但也不会要求你全额补缴。一般会按照相应的比例根据你的服务年限换算后缴纳一部分,这个你单位应该有相关规定。不管单位是否改制,单位主体的变化不影响劳动合同主体的履行,所以钱肯定得归还,但不会是全部的3000元,如果这方面出现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仲裁,一般你会得到支持的。
总之,要离开公司,提前30天书面提出,并且根据公司规定补缴部分安家费,然后你就可以走人了,公司不会给补助。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合同期内,打工者如不想或不能在原单位从事工作,可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单位提出,一般情况下单位都会同意的,但单位在此前为你上岗付出了一定的培训等费用,由于你的提前解除合同,给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单位可能会要你承担一点费用,总之可与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2-23
提前一个月申请,如果你实在不想干,单位也不会强留你吧,留住人留不住心
第4个回答 2012-02-24
通常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离职,即可。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陈健律师